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再次更新了三则罚单信息!国付宝、联动优势因违规分别被罚4600万元、2600万元!
刚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再次更新了三则罚单信息,内容显示:
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176,051.47元,并处罚款22,296,051.47元,合计处罚金额44,472,102.94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8月6日。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79,185.64元,并处罚款12,169,185.64元,合计处罚金额24,248,371.28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8月6日。
此外,国付宝还因违法反洗钱相关规定,收到了第二张罚单。具体违规内容包括:
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以49万元罚款;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2〕54号文印发)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50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根据《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2〕54号文印发)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以50万元罚款;
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50万元罚款;
对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处以199万元罚款,并根据《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2〕54号文印发)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19万元罚款。
同时,人们银行营业管理部在官网发布了一则《严惩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国付宝和联动优势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说明。
综合考虑国付宝公司和联动优势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节,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国付宝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176,051.4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4,286,051.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46,462,102.94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联动优势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79,185.6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319,713.64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6,398,899.28元。
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乱象,从严查处为各类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济金融秩序,维护首都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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